| |
| 相关文章 |
|
 |
|
|
|
|
|
|
|
|
|
为进一步做好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宣传培训活动,为2008年1月1日新法的顺利实施,我市畜牧兽医部门广泛开展《动物防疫法》宣传培训活动。一是狠抓畜牧兽医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以农业部《动物防疫法释义》为教材,通过开展培训班、业务考试等多种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法律条文,弄通弄懂,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形成学习《动物防疫法》的热潮。在此基础上,抓好培训效果的检查,为下一步执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狠抓畜牧兽医从业人员的培训。广泛开展对动物饲养、屠宰加工、动物诊疗以及村级防疫等人员的培训,使其能够熟知国家法律的规定要求,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及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广泛开展《动物防疫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台、电台、报纸、互联网等主流媒体的作用,采取主办专题讲座、开辟报刊专栏、悬挂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赶大集、印发明白纸等方式,积极有效地开展宣传活动。截至12月27日,全市累计出动宣传车373台次,印发明白纸8.5万份,粉刷永久性标语258处,悬挂宣传横幅670个,张贴宣传材料5680份,培训畜牧兽医从业人员2485人。目前,我市的《动物防疫法》宣传培训活动仍在深入开展过程中。(市监督所)
|
上一篇:全省开展畜牧业污染源普查工作 下一篇:没有了 |
|
[ 推荐]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