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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发展合作社促进生猪生产工作会议在我市沂水县隆重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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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29日全省发展合作社促进生猪生产工作会议在临沂市沂水县召开
会上,省畜牧办慕永太主任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临沂市畜牧局刘景太局长作典型发言
与会人员参观环保养猪合作社
12月27-29日,全省“发展合作社,促进生猪生产工作会议”在我市沂水县沂河山庄召开。各市畜牧局长、畜牧站长、负责合作社工作的同志和典型县分管县长及畜牧局长、典型合作社负责人等13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主任、省农业专家顾问团环境资源分团团长陈希玉、省人事厅外国专家局副局长于顺水应邀出席会议,我市市政府顾问王祖和、副秘书长张宗义出席会议。会议由省畜牧办副主任张洪本、纪检书记刘建林主持。与会人员首先参观了沂水县生猪产销协会、兴旺养猪专业合作社等六个现场,与会领导和典型县分管县长给与高度评价。会上2个市畜牧局、3个县政府和7个合作社作了典型发言。临沂市畜牧局刘景太局长作为2个市级典型发言人之一,作了题为“积极发展合作社,全力推进生猪生产宏观调控机制建设”的典型发言,受到省领导的好评。放映了临沂市畜牧局制作的《临沂市生物环保技术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光盘,陈希玉团长和于顺水副局长分别对我市的生物环保养猪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张洪本副主任评价这次会议筹备的好、现场准备的好、典型发言好、会议开的好,慕永太主任作了重要讲话。 慕永太主任讲话中指出,要全面落实促进生猪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一是确保能繁母猪补贴政策落到实处。目前,全省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已全部落实到位,共补贴能繁母猪325.5万头,补贴资金1.6亿元,惠及90多万养殖户。其中,临沭县5大班子成员带队,抽调48名机关人员,在各乡镇政府的密切配合下,逐村、逐户、逐头落实能繁母猪补贴。县政府除承担36万元补贴配套资金外,还承担了超出计划数的5529头能繁母猪的补贴资金27.645万元,使全县能繁母猪补贴得以迅速、有效落实。二是加快推进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工作。截至12月24日,全省承担能繁母猪116.3万头,占计划数的41.4%。希望各市按照会议要求,积极推进畜牧业政策性保险,为畜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加强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要求各市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畜牧办等一系列通知要求,严格申报条件和程序,确定相关种猪场、良种公司和人工授精站,积极开展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要大力推广莒南县的做法,县改良站将良种猪精液通过短途运输班车送到各村,通过各防疫员进行配种。四是大力推行生猪标准化饲养。200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安排我省1.77亿元资金,改扩建752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省财政安排60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新建或改扩建34个标准化规模饲养场、户。临沂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的意见》,在畜禽养殖用地、用水用电、贷款贴息、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方面出台了优惠扶持政策,明确要求所有标准化养殖小区都必须建立合作社,实行“五统一分”。沂水县政府连续三年,每年拿出300万元,用于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奖励。五是切实做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六是积极争取生猪生产信贷扶持。 慕永太主任强调,要积极推广自然养猪法,我省大面积推广自然养猪法条件已基本成熟。临沂、泰安、枣庄、淄博等市,党委和政府领导重视自然养猪法的推广工作。全省采用自然养猪法的养猪场户348家,建成猪舍发酵床面积近14万平方米,存栏生猪8.6万头,预计全年通过自然养猪法养殖出栏的生猪将达到17万头。临沂市已建成自然养猪法猪舍93处,可出栏生猪8.5万头,其中沂水、沂南两县分别建设自然养猪法猪舍26处、32处,可分别出栏生猪1.6万头、3.3万头。下一步,各市要加快工作进度,完善社会化服务,在技术方面进一步探讨完善,大力推广。 慕永太主任要求,要加快生猪生产宏观调控机制建设,深入开展生猪产销协议活动。要按照“政府调控、协会组织、企业参与”的原则,在政府的领导下,组织规模化比较大的生猪饲养、加工、运销企业和消费单位参与活动,签订饲养、加工和销售协议,使生猪生产更好地与市场对接。沂水县自生猪产销协会成立以来,共签署生猪饲养协议2118份,生猪加工协议36份,猪产品消费协议28份,并与沂南三业成、诸城得利斯进行了业务洽谈,初步达成了合作意向。各市县要积极开展生猪产销协议活动,对生猪生产进行宏观调控。一是建立政府调控、协会组织、企业参与调控体系。二是在时间进度上实行年度计划、后三年计划,签订“三个协议”、“两个合同”。三是县政府定期召开会议进行集中调控;畜牧主管部门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随时对行业发展采取调控对策。四是注意各种手段的综合运用。同时要搞好需求预测,制定生猪生产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加快工作进度,抓好现有生猪产销协议活动试点县,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推开,充分发挥信息、财政、金融、法律法规、行政措施等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形成部门合力,共同推动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 慕主任强调要,大力发展合作社,促进现代畜牧业建设。一是围绕两个重点发展合作社,即围绕龙头企业和当地优势产业发展合作社。我省有一大批畜牧业龙头企业,其产品主要是省外和国外销售,龙头企业是促进畜牧业稳定发展、建立宏观调控机制的骨干,全省要围绕大企业抓20个左右区域性的合作社。多年来,我省农村形成了很多专业村、专业乡镇。要围绕这些养殖专业村、重点乡镇发展合作社。二是提高发展合作社的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实施近半年了,不研究合作社,做不好畜牧工作,也做不好农业、农村、农民的工作。要深入学习,把有关法律法规条文弄明白,做到理论上搞明白、实践上会操作,这样才能指导农民。要学习典型,典型具有启发、示范作用,不了解、不学习畜牧业方面的合作社典型,是不利于合作社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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