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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抓好能繁母猪的调查统计。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包村干部、乡镇畜牧兽医站、村委具体实施,动员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力量,对本村能繁母猪饲养户进行逐户登记,填写《2007年能繁母猪存栏数量入户(场)核实登记表》,由饲养户签名,并标注畜禽标识序列号。 二是抓好能繁母猪的数量核查。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县畜牧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成18个组对17个乡镇和开发区能繁母猪统计数字进行核查,采取“听、看、查、议”相结合的方法,以现场查看为主,每个乡镇和开发区按20%的比例抽查行政村,每个行政村按20%的比例抽查养猪户、养猪小区,做到见猪、见人。 三是抓好补贴能繁荣母猪的公示上报。村委会将本村饲养户姓名、能繁母猪养殖数量、补贴数额进行张榜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张榜公示时限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主任在《2007年能繁母猪存栏入户(场)核实登记表》上签名并加盖村委会公章,经乡镇畜牧兽医站核实汇总后乡镇长签字,由乡镇政府上报县级畜牧、财政部门。 四是抓好补贴资金的集中发放。县级畜牧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填写《2007年能繁母猪存栏数登记汇总表》,并向县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拨付申请,经县财政部门确认无误后,通过“惠农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五抓好补贴母猪的后续管理。对能繁母猪佩戴的畜禽标识实行一猪一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加强对补贴能繁母猪的监管,凡获得补贴的能繁母猪不得随意宰杀、淘汰,保证能繁母猪充分发挥生产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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