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才、徐晓龙,山东省临沂市畜牧局,276004,0539-296601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1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畜牧业标准化建设年暨生物环保养猪推广年”活动,进一步提高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水平,近日,沂水县政府以沂政办发〔2008〕36号文件印发了《沂水县畜牧业标准化建设年暨生物环保养猪推广年活动实施方案》。
《方案》确立了活动开展的指导思想,明确了任务目标,并对各乡镇下达了2008年生物环保养猪推广计划,确定了作为推广重点的十大技术标准、三大工作规范,以及主要内容、方法步骤、五项保障措施。通过加强对规模养殖小区(场)的监管,推行程序化免疫,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完善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和动物标识管理等措施,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用药用料行为,确保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按照品种优良化、生产规模化、管理标准化、防疫规范化、结构合理化的“五化”要求,使畜禽养殖标准化、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今年全县新发展标准化养殖小区(场)69个以上,其中30亩以上的38个;每个乡镇至少新发展标准化生物环保养猪场2个以上,全县新发展生物环保养猪发酵床12万平方米,增加生物环保养猪存栏10万头,出栏肥猪20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