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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山东省饲料监察所 作者: 时间:200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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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农业部第73号令《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加快我省饲料工业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现有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配合饲料生产企业的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为配合《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的宣贯,我站计划2007年9月6日至9月10日在济南举办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职业技能鉴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职业及技术等级 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中级工。 二、时间安排: 2007年9月6日报到,7—8日两天培训、辅导,9-10日理论考试、实际操作技能鉴定。 三、鉴定方法 技能鉴定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理论知识采用闭卷笔试;实际技能操作采取典型项目操作的方式进行;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均60分以上为鉴定合格。 四、指定教材 鉴定教材为《饲料工业职业培训系列教材》中的《饲料加工设备维修》。 五、申报条件 申报参加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中级技术等级鉴定的人员,须经过相应培训或从事本工作3年以上;或接受本专业2年以上系统学习以及同等技术水平的人员。 六、费用 辅导、培训、鉴定费760元,教材、资料、试验用品、试卷、证书、照相费15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申报人员须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要清晰)、学历证明或其它能证明技术水平的资料复印件。照片现场统一数码相机拍照。 八、报名: 各市畜牧局饲料科 山东省饲料监察所 报名咨询电话:0531- 87198029 87198037 联系人: 张桂萍 张澄元 九、培训、鉴定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07年9月6日 报到地点:山东省饲料监察所 (省畜牧局办公大楼十三楼会议室) 地址:济南市经四路西首(乘车路线:火车站乘78路公交汽车到经四路西首站下车即到;长途汽车站乘90路公交汽车到经四路西首下车即到。)
2007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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